4、加强基础信息化建设。要加快建设全市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注重整体性、实用性,提升监督效能。要按规定使用《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提高案件综合、分析、研判效率。
5、继续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领导工作有位、基础工作有为、重点工作有效、内务工作有序”为标准选树一批标杆单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新台阶。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强化问责,确保实效
1、深入贯彻落实厅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尽好用人把关责任;坚持刹风整纪,尽好纠风正纪责任;坚持预防在先,尽好以上督下责任;坚持有腐必反,尽好支持保障责任;坚持严于律己,尽好自我管理责任,为全体公安民警作表率。
2、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3、按照公安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省级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的工作责任分解意见》、《__市级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评办法》和《省公安厅机关警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评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各级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各警种健全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公安厅继续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扎实、队伍问题屡禁不止和发生重大恶性案(事)件的单位及有关领导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能参加评先评优。
篇3:廉政总结
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本支行网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带领本网点支行一班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了本网点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