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局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近日申报了一批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拟装货物为指甲油/沐浴露套装;同时申报该货物出口化妆品检验。轻化科受理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后,检验人员第一时间与化妆品检验科室联系,落实该批货物报检后的流向,及时将已被电子监管系统自动核放的该批货物调回、实施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检验中发现:由于企业不清楚危险化学品相关标准要求,该批货物未在产品包装上加贴、拴挂、喷印危险公示标签,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经过检验人员多次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经检验合格,最后该批货物及时地装柜启运出口。此举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出口危险化学品的风险隐患、保证了质量安全,真正体现了检验检疫把关服务的检验监管职能。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总局有关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杏林局针对以往持证检验员缺乏的问题,积极组织多科室人员参加培训考试,杜绝无证人员从事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九)严抓植物源性食品源头管理
22-23日分管局领导带队,深入植物源性食品种植基地,现场指导种植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就2020年出现在种植环节的质量问题、隐患进行了分析和小结,对今后提升种植环节质量管理水平、避免基地受外来影响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十)结合“双打”活动,开展侵权专项排查
对于辖区内非法检、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重点商品如眼镜、健身器材、运动器材、鞋靴类产品的贴牌、商标进行系统排查,对于出口名牌产品或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的生产企业,要求其提供授权书、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防止企业侵权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我局将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与日常检验检疫执法紧密结合,并通过解决此次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十一)利用产地证注册调查和签证调查建立健全核查机制
我局对产地证新注册企业实行100%下厂调查,重点调查生产企业的成品、商标、包装、原材料仓库、进料台账等,并严格做好现场调查记录。在签证环节把标记唛头、商品描述作为审核重点,调查时对可疑的出口产品实施单证与货物比对核查后方可签证,涉及到名牌商标的,加强了检查监管力度;
我局高度重视产地证退证查询,充分利用退证查询中可能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进一步调查,对相关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举一反三排查本辖区同类产品、同类企业的出口情况,消除隐患。同时加强空白产地证书的申领及核销工作,防范伪造假冒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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