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使用上,做到“三个保证”。第一,保证全面建立起严密的农发资金运行制度。凡是财政资金全部实施转帐制,由县开发办统一管理。实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项目支付,做到了帐据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第二,保证自筹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区定期向开发办报帐,乡财政所设专户、专人、专帐管理,做到按项目筹集、按项目建设支付、按实际支付入帐。
第三,保证定期对农发资金进行审计。为了加强农发资金管理、使之按项目支付、合理投放、要采取按项目进行审计,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就地解决。
该项目现已全部竣工,财务决算已完毕,该项目资金无超范围使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问题,也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串项或搞计划外工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