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学习和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人事管理条例》入手,创新干部选用办法。新的干部条例在工作环节上和实质性内容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此,我们通过自学、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培训等办法,尽快把握了条例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起草印发了《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我们针对干部职数的使用情况,利用40天的时间,先后进行了4轮干部选拔任用,实现了“四个之最”。
一是速度最快。从4月17日到5月26日,共计40天,完成了4轮10个职位的选任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二是组织部最满意。我们的做法被省委组织部称为第一,就是第一个用新条例的程序和办法选任干部通过备案审查的单位。三是衔接最顺畅。从干部职数的协调,到实施方案的起草,再到各个选任程序的顺利推进,乃至备案、审批、减编、工资核定各个环节的衔接;同组织部、公务员局、人事厅、编办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协调,都达到了无缝衔接。四是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最广泛的支持。整个4轮干部选任,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
二是从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入手,研究制定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结合新条例出台和中央有关规定出台的大背景,我们加强了各种规定、制度和办法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先后起草和印发了《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吉林省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与抽查核实办法》、《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退休谈话制度》、《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机关考勤制度》,《关于规范省社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社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用工管理规定》、《内控岗位轮换制度》等供销合作社述职报告工作报告。这些制度、办法和意见的出台,必将有力地推进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从吃透中央和省委精神入手,化解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规范机关干部到企业兼职工作。20__年,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企业兼职问题成为中央治理的两大政治任务。在化解超职数问题上,省社党组果断决策,灵活运用《公务员法》中的有关政策,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用提前退休的办法化解了超配的2个指标;利用新条例的新规定,由副虚职转实职,提前化解了超配的1个指标3个职数的提前化解,不仅完成了政治任务,同时又化解了一些难题。这种化解死结的做法,使干部选任工作活了起来,达到了个人需要、组织推动和群众支持三赢的目的。在规范企业兼职问题上,经多次同省委组织部2个主管处室协调,最终要求我们在规范现有兼职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兼职数量。同时,要求必须执行中央规定,不得领取任何报酬,并提出了严格的处分措施。目前,企业兼职由清理前的11人,减少到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