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培训和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
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发挥网站作用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
篇8: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一条为及时汇总、掌握全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市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与考核。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一)各处室(大队)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二)各处室(大队)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工作情况;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总数及分类等情况;
(四)全年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分别公布政府信息的数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八)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第四条各处室(大队)应当于每年2月20日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3月1日前编制出市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市政府主管部门。并于3月3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五条各处室(大队)在编制本机关的年度报告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一)不按规定内容、方式、程序及时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
(二)弄虚作假,不真实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年度报告的。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9: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xx年,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截至20xx年12月,我局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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