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
生产监察业务学习上狠下功夫。我们在今年三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结合实际,组织全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察业务知识。同时,要求每一位监察人员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完全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到位。
三、抓载体,开展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我们在反复总结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和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两项活动,并以此为载体,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首先,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社区安全标准》、《农村安全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基层实施、群众自律、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安
全生产长效机制。其次,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抓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执法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手段。执法活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我们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医药生产、机械加工、制造行业、轻纺行业、旅游行业、水上休闲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分重点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年共开展执法监察382次,出动人员1520余人/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监察47次、危化企业8次、烟花爆竹企业28次、建筑施工企业38次、工业企业31次、商业企业2次、其他行业的企业228次;发出限期隐患整改指令书26份、隐患复查意见书41份;当场处罚2起,安全生产违法立案4起,结案4起,共处罚金3.5万元。全年执法大队本着科学执法、为民服务的准则,对各行业、各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查找隐患,并指导加以整改,最终达到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