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包括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产品等视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坏账准备-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票据贴现利息(与经营活动相关即不附追索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抵减应收账款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
本期发生坏账和本期收回坏账不需作特殊处理。
②题目中给定的是 应收账款科目余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包括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产品等视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期发生坏账+本期收回坏账-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票据贴现利息(与经营活动相关即不附追索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抵减应收账款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和本期转回坏账准备不需作特殊处理。
注:①与经营活动相关即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利息→主表涉及;补充资料不涉及。 ②与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相关即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利息→主表不涉及;补充资料涉及。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包括收到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的保险赔款等。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不包括物料消耗)的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固定资产修理费-抵减应付账款支付的非货币性资产+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产品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注: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以及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各项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注:①当期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注: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罚款支出、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